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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聊城临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选聘10人公告
2020-01-03 10:33:38   地区:山东   浏览:0

3、考察。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市委组织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履历和工作实绩,并根据考察结果予以赋分,总分100分。面试得分和综合考察得分按各占50%计算总成绩,依次确定拟聘任人员。

4、公示。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五、有关说明

1、临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不明确机构规格和行政级别,实行岗位聘用制,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两年,聘期内及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对进入临清经济开发区的原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的人员进行档案封存,交流出开发区的根据《临清经济开发区全员聘任制实施方案》有关指导意见办理。

2、设置半年过渡期,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合格后进入三个月的定岗考核期,薪酬待遇等由原渠道发放。定岗考核期满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两年,并办理相关任职手续,薪酬待遇等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发放,薪酬水平一般为本地同条件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的1.5—2倍。

咨询电话:0635—2422792

附件:临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临清市委组织部

山东临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