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贵州省黔西南兴仁市事业单位招聘139人公告
2020-01-02 10:02:56   地区:贵州   浏览:0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20年1月16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代码不得修改),招聘单位1月17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并及时与市招聘办联系。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24小时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报名确认及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月13日9:00至1月17日18:00期间登录“兴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20年2月11日8:30至2月13日上午12:00期间登陆“兴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加分

1.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照顾,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受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加2分;

 

(2)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3)兴仁市户籍(兴仁应征入伍)退役士兵报考非定向招聘职位的考生加10分。

(4)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加分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原则上根据考生所填信息先进行预加分,并在笔试前进行预加分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预加分。待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予以加分,对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资格。

加分审查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实施,在资格复审时进行,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公布。

五、考试

考试只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一)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总分值150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20年2月13日下午14:00至16: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成绩=笔试成绩+加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总分必须达到90分及以上者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成绩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未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六、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

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按照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上通知。

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员数1:1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含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有预加分的考生需先进行加分确认,根据加分确认后成绩排序情况决定是否作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若考生成绩(含加分)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一)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持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和相关加分材料,到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加分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