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被取消应聘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网站公布。
(四)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原则上核减或核销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岗位开考情况将于考试前在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考试
考试方式为专业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一)专业试讲
1.专业试讲主要是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考量。
2.专业试讲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专业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思维应变及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考量。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专业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
专业试讲成绩、总成绩和排名将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网站上公布。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需组织加试,加试办法另定。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七、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
如出现入围人员逾期不参加或放弃体检,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网站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报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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