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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晋城市陵川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公告(第二次)
2019-12-29 21:41:13   地区:山西   浏览:0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县财政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填写《陵川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对反映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全部为全额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管理办法

  引进人才聘用到事业单位,在该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内不得外调或参加各类招录、招聘考试。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予以解聘。试用期内发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不适宜聘用情况,予以解聘。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相应资格的,予以解聘,同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咨询与监督

  引才期间相关信息将在《陵川县党政公众信息网》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网上发布内容。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陵川县委人才办:0356—620256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由中共陵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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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陵川县第二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2019年陵川县第二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报名表.xlsx

  中共陵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