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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白城大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8人)
2019-12-25 16:51:06   地区:吉林   浏览:0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本市综合性医院进行。需要复检的,在白城市具备资质的医院组织复检。初检不合格的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被录取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统一纳入大安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在本次招聘岗位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能在职报考其他事业单位,不能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20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加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和媒体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hrss.jlbc.gov.cn/)

  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daan.gov.cn)

  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

  (二)其它事项

  1.报名政策咨询电话: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436—5233903。

  2.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公告未尽事宜,请关注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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