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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唐山市曹妃甸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场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9-12-25 16:53:19   地区:河北   浏览:0

  3.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40%+实操考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理论考试、实操考试总成绩在曹妃甸就业网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及政审人选。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实操考试成绩高者;全日制普通类学历高者(以报名时提交的学历证书为准);年龄大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须提供政审材料及完整的学籍档案,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理论考试、实操考试、体检、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选在曹妃甸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待遇及管理

  (一)单位选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选择单位时按所报专业类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如有总成绩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

  (二)合同管理。新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具有执业(职称)资格且注册范围与所聘岗位相符的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三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终止聘用合同;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执业注册范围与所报岗位不相符的或无执业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六个月,两年内未变更注册或未取得相应执业(职称)资格的,劳动合同终止。两年内变更执业范围或取得相应的执业(职称)资格的,从变更执业范围或取得资格证的下月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

  (三)工资待遇。有执业(职称)资格且注册范围与所聘岗位相符的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按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场镇卫生院已聘非在编合同制管理人员标准执行;执业注册范围与所报岗位不相符的或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人员,执行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从变更注册范围或取得资格证的下月参照已聘非在编合同制管理人员兑现待遇。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唐山市曹妃甸区场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5-871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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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公开招聘场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2019年公开招聘场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唐山市曹妃甸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