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0年鞍山市中心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2019-12-25 16:55:15   地区:辽宁   浏览:0

  (八)考核与聘用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签定劳动合同,聘为合同制人员,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聘用人员待遇

  (一)工资水平与编制内工作人员同岗同酬,享受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

  (二)依据《鞍山市解决引进人才住房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享受住房补贴或租住人才公寓。

  六、需要说明事项

  (一)应聘者自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电话、微信)畅通,因所留联系方式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三)如遇突发重大事件,按医院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意见执行。

  (四)根据工作需要,由医院统筹安排在相应院区工作。

  本次招聘解释权归属鞍山市中心医院。

  联系电话:鞍山市中心医院人事科0412-5930017

  《2020年应聘人员登记表》请在鞍山市中心医院官网的“资料下载专区”中下载

  点击下载>>>

  2020年鞍山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xlsx

  鞍山市中心医院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