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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黄冈市城管执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招聘公告
2019-12-25 08:33:01   地区:湖北   浏览:0

  关于工作经历。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3)报名结束后,在黄冈市城管执法委官方网站公布资格审查情况,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等相关事宜。

  5、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市城管执法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在规定时间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采取技能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一)技能操作

  1、考试内容:

  技能操作主要测试从事园林绿化工作的基本技能。技能操作内容为使用绿篱修剪机、打草机、大平剪、小手剪等机械、工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指定操作,工具由招聘单位统一提供。技能操作考试满分100分。

  2、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在市城管执法委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2、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技能操作考试准考证连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城管执法委人事科进行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或资格确认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无人递补,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招聘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阶段。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技能操作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技能操作考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加试专业知识。

  (四)成绩公布。考生成绩在黄冈市城管执法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四、体检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报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