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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凉山州财政局考试招聘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9-12-25 08:33:46   地区:四川   浏览:0

  (四)领取准考证。2020年2月10日-14日上班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州财政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招聘单位规定的笔试总成绩所占比例以及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详见《一览表》。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一览表》,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2月15日,笔试地点:凉山州财政局,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1)笔试成绩于2020年2月24日在凉山州财政局网站上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2020年3月3日17:30前,由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凉山州财政局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0年3月6日前在州财政局网站公布。

  (2)笔试折合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及排名由主管部门公示。

  4.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1月2日—1月17日携带有关材料到州财政局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加分结果在州财政局网站上公示。

  (1)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凡享受加分政策(含少数民族加分)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在编在职或曾任公职人员,加分须提供录(聘)用时未享受加分的证明(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①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③《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④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⑤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①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③协议书或服务证;④年度考核登记表;⑤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⑥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