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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杭州建德市面向部分“双一流”高校引进党政储备人才公告
2019-12-25 08:33:56   地区:浙江   浏览:0

  二、相关政策

  1.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列入全额事业编制,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2.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为硕士研究生的,首次聘用3年,聘期第1年为所聘单位中层副职(试用期1年),期间按所聘单位中层正职享受待遇。聘期第1年表现优秀并符合任用条件的,提拔为所聘单位中层正职,聘用期间按市管副职非领导职务享受待遇。任中层正职满3年,表现优秀并符合任用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为市管副职领导干部。

  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为博士研究生的,首次聘用3年,为所聘单位中层正职(试用期1年),期间按市管副职非领导职务享受待遇。聘期满表现优秀并符合任用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为市管副职领导干部。

  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首次聘期满,未提拔为市管副职领导干部的,根据个人实际任职职务和职称取得情况,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3.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在聘期间给予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

  补贴标准表(以下各金额为5年的补贴总额)

  见附件

  4.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在聘期间享受我市每年组织的健康体检、高层次人才休假(提拔为领导干部后执行领导干部的有关规定)。

  5.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在聘用时约定在建德最低服务年限5年整,未满解聘的不予保留事业身份。

  6.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后,根据人岗相适要求,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合适岗位。

  三、招引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具有较强的基层适应性、相融性;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获得者等优先;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7.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宜报考:受过任何刑事处罚;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有失信记录。

  四、引进方式

  按公开报名、面试考核、择优选聘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4日—2020年2月21日。

  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xyz.51job.com/External/Apply.aspx?CtmID=4640058

  报名二维码:

  见附件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4日9:00—2020年2月21日17:00。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我们将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

  2.现场报名

  选择部分城市设点进行现场宣讲暨报名咨询会,宣讲会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届时将介绍我市基本状况及招引政策,开展面对面现场交流,并接受现场报名。

  (二)面试考核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择优比选后,确定面试考核人员,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考核侧重对应聘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了解。面试考核后,对初步意向人选的各方面现实表现进行了解、核实、比选,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浙江省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浙组〔2019〕4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