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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9-12-24 10:15:52   地区:海南   浏览:0

  (三)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与地点:待定。

  3、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同分者同时入围面试,不足1:3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公布。

  五、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先以岗位条件来确定考核对象,若岗位条件无要求的,再以面试成绩高者列为考核对象,根据考核情况经中心党委会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将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可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将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实施。

  (二)本公告由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人事处

           杨老师、蔡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394153

  电子邮箱:hncdcrsk@126.com

  本单位纪检监督电话:0898-6536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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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和岗位条件一览表.doc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聘人员报名表.docx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