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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招聘公告
2019-12-24 10:15:59   地区:山东   浏览:0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实施。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网站另行通知(未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者取消考试资格)。

  1.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分综合和医疗两大类,均考一科。其中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策法规、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医疗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考试内容的30%和70%。笔试满分为100分。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名单及面试相关工作安排将在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形式为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公开学术答辩及专业能力测试,主要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

  面试结束后,初、中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统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组织考察。单位成立考察专家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省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569611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11号

  七、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