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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运城新绛县引进高层次人才15人公告
2019-12-24 10:19: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未满80分的不予引进。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按引进人才计划1:1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

1.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其他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体检合格者(含因怀孕未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人员)列入考察人选范围。

2.考察:考察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名额空缺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拟定引进人才人选并报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研究后,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出的引进计划,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引进人才在用人单位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才办备案并由县人才办核发《新绛县引进高层次人才聘用审批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引进人才聘用后,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限须满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要求

新绛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具体承办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和原则,严格把关、规范操作。从事人才引进的工作人员或用人单位负责人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引进公正的,要实行回避。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引进人才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

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9-7532671

监督电话:

新绛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359-7912380

本方案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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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绛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docx

新绛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