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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惠州惠东县招聘高层次人才111人公告
2019-12-20 16:00:03   地区:广东   浏览:0

 

5.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须取得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9年版)设置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7.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

8.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六、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联合县人社局等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待审查合格后,确定面试人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核发准考证

经资格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面试准考证。

八、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素质、应变能力、业务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以及惠东县委组织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3.每一职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引进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九、体检

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将在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以及惠东县委组织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原用人单位是否同意调出(或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

十一、公示

对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报经惠东县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以及惠东县委组织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有关手续。

十二、聘用

聘用人员自通知之日起7天内必须到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除报考公务员及在本县事业单位间交流外,不得以交流、借调等方式调离本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或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2.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3.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交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不予聘用。

4.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协议。引进时,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服务协议》。

本次公开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