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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长治高新区引进公告
2019-12-19 14:56:18   地区:山西   浏览:0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6.聘用审批

  综合各方面考察考核结果,经高新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后,将初步人选名单报长治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专题会议研究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相关人才待遇。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

  7.薪酬待遇

  此次引进人才的编制、人事管理及经费来源按照《长治市编制周转池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按照有关规定,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咨询电话:0355-2032510

  监督电话:0355-851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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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治高新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