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考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
5.请报考人员保持报考期间手机(报名时在报名表中所填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和及时查阅回复电子邮件。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2020年1月4日下午-1月5日上午
考试地点:江苏南京大学
(具体时间、位置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1.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职业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2.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资格审查合格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按程序参加面试。
(四)考试总成绩
面试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考试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计分,并向考生宣布成绩及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每个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其中,2020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到清远市工商业联合会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须在收到聘用通知后一个月内到清远市工商业联合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逾期没有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
八、有关说明
(一)原所在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此公告由清远市工商业联合会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3-3379972,监督电话:0763-3378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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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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