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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大学招聘辅导员和心理学专业教师公告
2019-12-18 22:15:04   地区:海南   浏览:0

  ①《海南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和心理学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1);

  ②《海南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和心理学专业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2)。

  (3)报名邮件主题、附件表单的文件名均须按“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的格式命名。

  (4)未按以上要求报名、报名表单不全、格式不规范的邮件,均可视为无效报名邮件。

  2.其他注意事项

  (1)邮件发送成功后会有报名邮箱的自动回复,未收到自动回复者,建议来电确认。

  (2)报名有效期限内同一应聘人员发送多封邮件的,将默认只有最后一封表单齐全的邮件有效。

  (3)请应聘人员对照公告自行核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要求;核查报名表单是否填写准确无误、信息完整;邮件是否发送成功、表单齐全,避免因邮件发送失败、报名表单缺失或信息错漏等情况造成报名无效或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应聘、考试、拟聘或聘用资格。

  (5)在招聘考试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我校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处理,请提前阅知。

  (6)招聘考试各环节均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场。

  (二)资格审查初审

  由资格审查小组在纪检部门监督下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并将审查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初审结果将于2020年3月中上旬在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

  (www.hainanu.edu.cn/rencai)上公布,笔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拟于2020年3月份发布。

  每个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3∶1则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三)笔试

  1.辅导员岗位

  (1)学校不组织笔试,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综合科目成绩总分按50%折算作为本次辅导员笔试成绩,其中:

  辅导员1、2岗位以“省级以上(含副省级)职位”综合科目成绩为依据。

  辅导员3、4岗位以“市(地)以下职位”或“省级以上(含副省级)职位”综合科目成绩为依据(成绩等同认定)。

  考试成绩提交时间:2020年3月21-31日(以招聘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资格审查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国考准考证电子版、成绩证明扫描件(2020年2月29日前向报考当地省级考试机构申请出具成绩证明)发送至本次招聘邮箱,邮件主题、附件表单的文件名均须按“应聘岗位+姓名+综合科目XX分”的格式命名,邮件发送成功后会有邮箱的自动回复,未收到自动回复者,建议来电确认。逾期未提交成绩或实际考试类别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应聘人员将视为缺考。

  2.心理学专业教师岗位

  笔试时间:待定(具体以笔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工作相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笔试方式:闭卷

  3.笔试结果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招聘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按5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各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选确定。笔试结果将于心理学专业教师岗位笔试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上公布,同时公布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资格审查复审和辅导员岗位心理测评

  资格复审时间:待定

  资格复审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413

  心理测评时间:待定

  心理测评地点:待定

  (具体以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准)

  具体要求与注意事项:

  1.面试人选须携带复审所需相应原件与复印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复审后各项证件、证书原件当场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