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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省茂名市招聘324人公告
2019-12-09 09:30: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有特殊技能、业绩特别突出的人才,属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特别紧缺、特别需求的,不受学历限制。

(二)市级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应聘条件

市级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学历学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届、2019届、2020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对于个别专业特别紧缺的,如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才难以满足需求,可放宽到本科学历。

(三)不予选聘条件

 

1.目前已在我市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受行政处分开除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事业单位类。市级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市直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及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招聘按如下程序及方式进行。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设点招聘的院校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往届毕业生)、学位证(往届毕业生)、学生证(应届毕业生)、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大学成绩单、平均绩点、各类证书、奖励表彰等,以上材料为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

2.资格初审。现场报名后,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面试。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3.考试。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由招聘工作小组进行面试和考核。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结构化面试、集体面谈、无领导小组讨论、实践操作、上台试讲、教案探讨、病例分析等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具体由组织方结合实际研究确定。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不足岗位需求数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安排考试。

4.签订三方协议或就业意向书。考试结束后,由各单位综合考生考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现场签订三方协议或就业意向书。

5.体检。经考试、考核等程序后,由人社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

6.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由各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7.公示和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市直及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人社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企业类。企业岗位人才由用人企业自主招聘,应聘者可自行与用人企业联系报名、考试等事宜。

六、现场招聘时间地点

设点招聘的具体地点及时间请留意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补充公告。

七、管理和待遇

(一)市直及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事业单位人才按照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进行管理。

(二)属于市级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实行统一招聘、统一安排、统一管理。工资福利等按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执行,由市财政全额负担。

(三)企业人才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管理,执行企业相应薪酬待遇。

(四)符合《茂名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茂发〔2018〕6号)规定的,享受人才相关福利。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相关单位引进的人才,符合所在地人才优惠政策的,可享受相关人才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