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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嘉兴桐乡市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公告
2019-12-09 09:04:55   地区:浙江   浏览:0

  考核评价总成绩=积分×50%+面试成绩×50%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及招聘总名额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体检、考察由组织、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公示、聘用。根据考核评价、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菊乡先锋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大学生村官在岗期间报名参加组织开展的此类招聘不得超过3次。

  2.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分配。

  本公告由中共桐乡市委组织部、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

  咨询电话:0573—89398283

  查询网站: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tx.gov.cn)

  菊乡先锋网(www.zjtxd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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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表.doc

  中共桐乡市委组织部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