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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京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岗招聘公告(第四批)
2019-12-09 09:11: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二)考试方式为面试考核。

  面试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的成绩7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面试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另外还必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决定最终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并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相关政策咨询请联系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

  电话:025-58139140

  Email:hr@njtech.edu.cn

  联系人:唐老师、陈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8139070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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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南京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公开招聘岗位表(第四批).xls

  南京工业大学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