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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北海市海城区“绿色通道”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2019-12-09 09:14: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二)招聘宣讲

  到招聘院校召开现场宣讲会,介绍北海海城区的情况、招聘岗位情况、招聘的条件要求和福利待遇等。

  (三)报名面谈

  1.现场报名:应聘者现场递交个人简历,接受现场咨询、初步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北海市海城区招聘教育领域优秀人才报名表》并提交,收集应聘人员材料、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2.本地(网络)报名:应聘者下载《北海市海城区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bh2039476@126.com或邮寄、直送至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人事股。经审核通过后,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四)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60分合格。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70分方为合格。试讲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能力水平,包括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有关专业知识,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由考核组根据试讲内容及涉及相关的知识进行提问,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时按面试要素进行现场评分,按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2.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心理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不需参加笔试;“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除公费师范生)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面试成绩合格后再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3.拟聘: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经双方商谈同意,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如商谈后拟聘用人员提出放弃聘用,则按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与应聘者商谈。

  (六)考察和体检

  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等方面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考察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阶段。

  体检工作由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七)办理聘用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证书后,符合全部条件的按录用程序并经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其他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证件材料的往届生或在职在编教师,经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即可按照录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一经聘用,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公费师范生按国家规定的服务期限)。

  六、相关政策及待遇

  (一)此次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所招聘的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规定执行。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区域内流动。跨区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正式聘用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享受北海市及北海市海城区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或“名教师”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可享受每人2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