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选岗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报考的岗位对应有多个招聘单位的,按照岗位类别,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招聘(选调)单位。
(九)公示
区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区人社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衡阳市珠晖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经区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报衡阳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此次公开招聘(选调)实行试用期,公开招聘的人员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公开选调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常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选调)纪律
(一)本次招聘(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委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选调)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在招聘(选调)工作过程中实行回避制度,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执行。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选调)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珠晖区党政门户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报名者应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并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选调)专业条件按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审核认定。
(三)招聘(选调)报名费收取100元/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四)本简章由珠晖区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监督电话:
中共珠晖区纪律监察委员会:0734-3331723;
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4-3331903。
点击下载>>>
1.珠晖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xls
珠晖区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
- 2025湖南娄底新化县水运事务中心见习生招聘3人公告
- 2025湘西州泸溪县经济社会统计调查队招聘见习人员2人公告
- 2025湖南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县内事业编选调人员公告
- 2025邵阳市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县内事业编选调公告
- 2024长沙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选调)204人公告
- 2025湖南长沙市公安局招聘2名普通雇员公告
- 2025年湖南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9人公告
- 2025年湘西泸溪县经济社会统计调查队招聘见习人员2人简章
- 2025年湖南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59人公告
- 2025年湖南怀化市邮政管理局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25年湖南永州道县第一批引进高层次人才26人公告
- 2025安化县委党校选调事业编制人员2人公告
- 2025湖南郴州市资兴市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12人公告
- 2025年湖南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选聘48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