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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衡阳市珠晖区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公告(55人)
2019-12-05 17:50:29   地区:湖南   浏览:0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分类出题,设一套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综合类、新闻类、统计类和农业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值,《申论》占60%分值;财务类、工程类、法律类和计算机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申论》,《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值,相关专业知识和《申论》占50%分值。

  

  

  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12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

  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时间、地点另行公示)须提供以下资料:

  1、登录湖南省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位表1》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出具现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需由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经历的证明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11月30日。

  注意事项:

  1.面试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查而造成招考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予以处理。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在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中,按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招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招聘(选调)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否则取消体检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各招聘(选调)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六)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衡阳市珠晖区党政门户网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3.凡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选调)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衡阳市珠晖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区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