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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公告
2019-12-05 10:21:07   地区:江苏   浏览:0

  (二)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社会事业局的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考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考评将由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并由单位通知本人。

  (三)体检、考察

  在考评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江北新区网以及各招聘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从考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评、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025-58050053

  南京市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025-88029228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025-56680700

  南京市大厂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北院区):025-56873010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025-57726831

  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69641403

  南京市江北新区泰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5-69979007

  点击下载>>>

  1.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市反馈.xlsx

  2.2019年下半年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中共南京市委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