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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工作机关、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12-03 13:29:5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4.根据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由公开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鄂尔多斯党建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须在鄂尔多斯党建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1月31日前毕业的研究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项目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4.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不包括2020年1月31日前毕业的研究生)等真实身份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6.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鄂尔多斯党建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3.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对用蒙语作答的应聘人员,为其安排2名蒙语翻译人员。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达到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岗位)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