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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淄博市“名校人才特招行动”上海站(教育专场)招聘公告
2019-12-02 14:36: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县级以上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察人选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确定聘用人员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工作结束(应届毕业生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聘用人员花名册(附件6)报同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此通知书办理各项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聘用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受单位常设岗位数量限制。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由淄博市教育局在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组织实施。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见附件7。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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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市“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华东师范大学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淄博市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报名表.doc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

  世界大学学术排名.xls

  国内顶尖名校目录.docx

  淄博市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聘用人员花名册.doc

  淄博市事业单位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doc

  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