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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核酸检测人员简章
2021-08-23 19:05: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核酸检测人员695人。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1年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核酸检测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0日至2003年8月20日期间出生,其他涉及年龄条件依次类推),具有岗位所需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PCR实验室培训证书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3.大专及以上学历,乌鲁木齐县部分岗位放宽至中专;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专业要求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21年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核酸检测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二)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登录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查询《岗位表》专业要求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填写《2021年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核酸检测人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与资格审查表》,附件3),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职称证书等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不得改报其它岗位,不合格的,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择岗位进行报考。

  报考人员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否则视为放弃。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报名费15元/人、笔试40元/人的标准缴费。

  (五)网络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20%,专业知识占80%,考生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

  笔试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5分;

  2.在自治区六附院和乌鲁木齐国际医院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表现优秀且获得抗疫证明书的加5分;

  3.报考达坂城区和乌鲁木齐县所属事业单位的加10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仅加分一次。笔试满分100分,加分后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边远区(县)在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时予以倾斜。

  (六)网络面试

  面试对象: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按下列原则确定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招聘11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