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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成都市“蓉漂”人才荟成都市农林科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9-12-02 14:42: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2019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

  网络投递的考生由我单位进行初审;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于12月6日在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华为厅现场面谈、投递简历,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经我院通知后进入复审。现场报考的考生均须携带相关个人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接受资格校验。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面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回蓉面试、考核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农林科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2020届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农林科学院监察审计处028-82746545

  五、特别提示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院在成都市农林科学院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2746507;028-82746538

  详细地址:成都市农科路2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