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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珠海市金湾区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第三批)
2019-11-30 15:24: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8.笔试开考比例

  每一职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时开考,否则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考人数1:3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另行通知。

  3.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

  根据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

  由招考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3.公示

  在区政府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4.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聘用等手续,工资待遇按金湾区合同制职员有关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金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3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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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