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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枣庄滕州市人才储备中心招聘60人公告
2019-11-29 11:32:30   地区:山东   浏览:0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考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滕州市人才储备中心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市财政负担。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考虑专业背景、用人单位需求等因素,统一安排到事业单位工作。

七、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2—588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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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滕州市人才储备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2019年滕州市人才储备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