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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密山市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19-11-27 15:35: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3、试讲主题由招聘领导小组现场抽取,备课用具自备。

  六、拟定招聘人选

  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面试+答辩的总成绩,按设岗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三方(高校、用人单位、本人)就业协议手续。

  七、体检

  1、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拟聘用人员在2020学年度上学期开学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项目、标准和办法按照《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黑教师办[2004]4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在体检时由拟聘用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

  八、岗前培训

  1、拟聘人员要接受上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2、岗前培训由密山市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密山市教师进修学校具体实施,内容、办法参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培训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的具体要求执行。

  九、签订合同

  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聘用办法》(黑人发[2003]109号)有关规定对经考试、体检、组织考察无异议者,2020年8月末按照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合格者需在录用学校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因个人原因在服务期内辞职的,应当全额赔偿学校为个人出资的培训费用。

  十、上岗任教

  聘用人员在签订聘任合同后,由市教育局派遣到设岗学校,并于2020学年度上学期开学前报到,由设岗学校安排一线教学工作和进行日常管理。

  十一、相关要求

  1、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对在报名、面试、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2、应聘者应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无法联系所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

  4、招聘工作由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5、本公告未尽事宜和变动事项由密山市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67-52582125223493

  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密山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