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19年江苏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2019-11-27 15:37: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二)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试讲:考试内容由学院制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面试:学院制定面试办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考试时间

  面试及试讲的时间、地点将通过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8-85899711,0518-85899713

  联系人:李老师、戚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8-85899721

  联系人:苏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财政厅

  举报信箱:jsczjcs@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633242,83633240(传真)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点击下载>>>

  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