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9年11月厦门市儿童医院补充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2019-11-27 15:41:16   地区:福建   浏览:0

  2.拟聘人员办理就业手续后,用人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人员身份及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由用人单位查阅其人事档案后,按照厦门市有关规定认定。

  八、相关要求说明

  (一)证书及年限说明

  1.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本简章如无特别说明,须在报名截止日(2019年12月9日)前(含报名截止日,下同)取得。已于报名截止日前通过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考试(或评审等)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2.工作经历(经验)年限计算到报名截止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3.最高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9年12月9日),如招聘岗位要求最高年龄35岁是指1983年12月9日(不含)之后出生的人员,其他最高年龄要求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二)专业要求说明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学历(位)证书上所注明专业只字不差如实填报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下同)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同)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同)或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下同)上查询的为准。

  2.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3.报考者所学专业因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未列入岗位要求的,可向招聘单位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及所在院校相关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会同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相近、相似原则进行认定。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方向”,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或学位证或主干课程学习成绩表或论文发表情况或学校证明等有效凭证,由招聘单位会同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

  (三)学历(位)要求说明

  1.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毕业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如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2.持下述学历(位)报考的人员应于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可进行学历学位认证查询,具体如下:

  (1)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其他相关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有关要求和程序。

  属国内院校与国(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

  持有国(境)外取得并可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可进行学历学位认证查询的学历均可报考要求全日制专业条件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