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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省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200公告
2019-11-27 10:30: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促进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拟招聘符合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同时必须符合招聘计划信息表中具体的岗位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 2017年从沈阳市应征入伍;

4.入伍前具有沈阳市户籍(以驻沈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学生身份入伍的不受户籍限制);

5.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役且服役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

6.现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7.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shenyang.gov.cn)、沈阳市考试院(www.sysksy.cn)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沈阳市考试院网站。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9时至2019年12月4日17时。报名人员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初审完毕,初审时间顺延至2019年12月5日12时。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3.缴费确认。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须重新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通过网银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民币。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再次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查询(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考务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时间顺延至2019年12月6日12时。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19年12月12日9时至2019年12月14日9时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14日9:00—10:30。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 题,报名人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报名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成绩查询通知。

服役期间荣获个人三等功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荣获个人二等功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请于2019年12月2日9时至2019年12月6日12时,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登记,未按时登记者后果自负。

2.面试

面试公告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