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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南京市浦口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4人)
2019-11-25 23:29: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7.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19年12月9日10∶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应聘人员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8.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9.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核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形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笔试委托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

  (1)笔试科目

  本次招聘笔试不区分招聘岗位类别,所有招聘岗位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内容相同。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2.面试: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区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其网站公布。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须提供大学生村官证明(经街道乡镇和区组织部门审核,并盖章确认的网上报名表)。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2)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招聘岗位有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要求的,其所占面试成绩的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