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湖南张家界市直事业单位招聘67人公告
2019-11-23 11:20:28   地区:湖南   浏览:0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9年12月11日9:00至12月13日17:00在张家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试题分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各招聘岗位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12月14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在张家界市区设置考场,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核减招聘计划后,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方式与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面试方式详见附件1,分值为100分。

3.面试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的岗位,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的,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放弃面试资格的申请书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部分实际得分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的招聘岗位,设置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面试分数或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组织实施。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医院及标准。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应当出具体检结论。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