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紧缺人才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也可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七、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和“云南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址为:http://ynzwfw.yn.gov.cn/),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和“云南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2019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六)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七)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八、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九、本公告由红河州水利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红河州水利局联系电话:
0873—3732316(陶老师)
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联系电话:
0873—3642842(李老师)
0873—3642497(夏老师)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人民西路龙井巷136号
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联系电话:
0873-3735646(李老师)
0873-3735645(张老师)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观澜路西段(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内)
附件:
附件1:红河州水利局2020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2019年修订).doc
红河州水利局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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