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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第二批)
2019-11-23 11:04: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审核已通过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由学校在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各项考核。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市(厅)级及以上科学研究课题结项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各类行政性奖励证书,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包括:试讲和面试。

  (三)考核内容

  1.试讲

  试讲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的人员进入试讲环节。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和教育教学能力等。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在试讲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试讲成绩的总分从高到底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成绩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计算办法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察,并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调动手续,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115017025-86115120

  联系人:汪老师、朱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