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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9-11-12 14:53:48   地区:江苏   浏览:0

  (四)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方式为专业化面试。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总成绩计算与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hadz.huaian.gov.cn/)公布。

  (五)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相应材料:①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②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3);③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3);④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行业(工种)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hadz.hua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开发区卫生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0517-83718789;

  开发区人社局:0517-83716680;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0517-83181321;

  报名咨询电话:0517-83181321,83181766。

  七、本公告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