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9年邯郸市涉县选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9-11-11 16:37:29   地区:河北   浏览:0

  测评办法:采取医学知识测评的方式进行,测评时间为10分钟,测评满分为100分。本次选聘测评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测评当天,应聘者按随机抽取测评顺序进行测评。参加测评人员的测评成绩于当日当场在测评地点统一公布。

  确定体检对象:各岗位按照选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依据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测评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中共党员。比较后仍并列的,一同进入体检。

  6.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

  经报名、测评和体检,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同专业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调剂补录。

  7.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8.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9.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工资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为一年。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严肃选聘纪律,所有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二)本次选聘所有通知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发布,请考生关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因未关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选聘信息而未参加选聘的,由考生负责。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参加报名、测评、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均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涉县人社局0310-3893082

  涉县卫健局0310-3892522

  监督电话:0310-3893036

  点击下载>>>

  1.2019年涉县公开选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2.2019年涉县公开选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3.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4.报名登记表.doc

  涉县公开选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