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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赴外招聘医学人才公告
2019-11-11 16:38:31   地区:江苏   浏览:0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岗位,设1:1开考比例;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中级职称人员岗位,设1:2开考比例;其他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研究生学历及高级职称岗位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成功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听候通知参加考试。考试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1.博士(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岗位

  采取现场面试考核(结构化面试和专业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分别在上海、南京招聘活动现场通知。

  2.其他岗位

  对岗位表中明确要求笔试+面试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市卫生健康委和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1)笔试:应聘人员参加专业理论考试,笔试卷面总成绩的50%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用人单位及市卫生健康委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结束后,直接面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有笔试岗位,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五、聘用

  1.现场签约

  博士(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岗位,现场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结果,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名单,现场组织签约。总成绩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因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签约(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2.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已现场签订协议人员直接通知体检),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4.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5.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9届、2020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2019届、2020届毕业生岗位连续两次未能通过考试取得岗位执业资格的,自动中止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