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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保山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告
2019-11-11 09:54:05   地区:云南   浏览:0

  (十)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保山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谈成绩、考察、体检结果。

  (十二)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岗位待遇: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另外,属博士研究生的,按照《保山市引进人才办法(试行)》规定经批准后享受以下待遇:

  1、工作生活补贴。经认定的引进人才,博士研究生按照每月2万元的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享受月工作生活补贴的引进人才,必须连续、全职在保山工作不少于1年,时间从保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之日起算。未满1年服务年限退出的,月工作生活补贴等,按原渠道全额收回,返还财政。月工作生活补贴认定核准后,逐月审批,按月拨付兑现。引进博士研究生享受月工作生活补贴周期不超过5年(最多达120万)。

  2、住房保障。在保山工作期间由政府提供人才公寓,作为过渡性周转用房使用。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在保山工作年限满5年的,可以按成本价购买保山市属国有企业开发的商品房。

  3、科研支持。积极推荐和支持引进人才申报科研计划项目,对引进人才在重大科技攻关、重点实验室建设、创新平台搭建及其创新创业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支持。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联系方式

  保山市人民医院

  王老师:0875-2146769,13987517858

  邮箱:136720562@QQ.com。

  保山市中医医院

  闫老师:0875-2135177,15094231933

  邮箱:84912705@QQ.com。

  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陈老师:0875-2120842,13619456356

  邮箱:237472276@QQ.com。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杨老师:0875-2220960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老师:0875-2162447

  监督电话:

  保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75-2136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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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保山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docx

  云南省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南省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