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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宁波象山县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0人公告
2019-11-09 17:29:59   地区:浙江   浏览:0

 

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不足规定比例的,将核减该岗位拟选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聘。核减或取消的选聘岗位公告将在资格确定后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资格确认通过者,现场发放考试通知。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可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择优选聘录用。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确定选聘体检、考察对象。

本次选聘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的,笔试时间为11月30日9时至10时30分,笔试后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是否入围面试。面试时间为12月1日8时30分开始,面试主要测试选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按1:1的比例最后一名出现2人以上成绩相等,则全部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短信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选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本次选聘工作各环节出现的空缺名额,均不予递补。

(六)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拟选聘录用人员即可与用人主体签订就业协议。对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选聘录用手续。

拟选聘录用人员接到招录单位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经过公示的拟选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五、相关政策

1.选聘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的享受单位中层正职待遇,硕士研究生的享受单位中层副职待遇,并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3.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个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4.新选聘人员须在本县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向所在单位提出交流到县外的申请。

本次公开选聘咨询电话:0574-89387516、89387515。

本次公开选聘监督电话:0574-89386360。

中共象山县委组织部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7日

附件1:宁波市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2:全国47所选聘高校名单和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高校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