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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泰州市海陵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2人)
2019-11-07 18:23:27   地区:江苏   浏览:0

  (三)笔试

  笔试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卷面总分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内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的综合知识。综合知识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等。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1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在指定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四)专业技能加试

  部分需要进行专业技能加试的特殊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6倍确定专业技能加试人员(同分跟进),达不到6倍的按实际人数进行。专业技能加试内容为计算机软件技术实践操作,专业技能加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技能加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生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和专业技能加试结束后,无专业技能加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有专业技能加试的岗位,在笔试、专业技能加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加试成绩占40%计算合成成绩,并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区组织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2)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有专业技能加试的岗位在专业技能加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与专业技能加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组织人社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无专业技能加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有专业技能加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加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加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六)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人员中,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对不能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明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