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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泰州市海陵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2人)
2019-11-07 18:23:27   地区:江苏   浏览:0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11月16日—11月17日(09:00~12:00,14:00~18:0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海陵区人力资源市场(海陵南路628号)。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19年11月16日—11月18日(09:00~12:00,14:00~18: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19年11月16日—11月19日(09:00~12:00,14:00~18:00)。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报名期间,区组织人社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在报名现场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现场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报名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泰州市海陵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可自行下载打印,详见附件3);

  (2)1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留学归国人员、赴台陆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报名者须提供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8)笔试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泰州市海陵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区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4)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泰州市海陵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招聘主管部门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的申请。经批准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聘主管部门未同意或区组织人社部门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报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由区组织人社部门通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11月20日09:00~12:00,地点: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海陵南路628号,北三楼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请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区组织人社部门通知相关事宜。

  5.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28日(09:00~12:00,14:00~18:00)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凭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领取准考证凭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