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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省抚顺市县区公益性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2019-11-07 18:34:53   地区:辽宁   浏览:0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按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备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申报岗位、综合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备案。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报考者关注。

(四)考生从报名至申报岗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认定问题,咨询市扶贫办;关于学历问题,咨询市教育局;其它事项咨询市人社局。

(七)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52423825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024—57500151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5日

附件1:2019年抚顺市县区公益性事业单位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19年抚顺市县区公益性事业单位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