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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扬州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8人简章
2019-11-07 18:41:30   地区:江苏   浏览:0

 

(5)2019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

仪征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7)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或《岗位简介表》中招聘条件列有各报考对象均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不含部分人员放宽学历、年龄等报考条件所依据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该岗位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3、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4、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仪征市人社部门委托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报名期间,仪征市人社部门、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11月17日18:00;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最迟不得超过11月18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仪征市人社部门会同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根据“报名注意事项”中第(7)条规定,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仪征市人社部门统筹负责,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名单公布。报考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仪征市人社部门进行陈述、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