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考试
1、初审合格人员参加高校现场考试。考试地点设在高校报名点(具体另通知),考试时间按各报名点报名顺序分批进行,上一报名点已考取签约的岗位不再在下一报名点招聘。
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市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人参与监督。考试采取面谈、现场提问等方式。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不予签约,宁缺勿滥。
2、经高校现场报名、直接签约后的剩余岗位,以及招聘具有中级、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岗位的具体事项另行公告,详见临海市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470307/index.html)(人事信息栏)
(四)办理签约手续
对符合直接考核招聘条件的可现场签订《2020年临海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优秀及紧缺卫技人才协议书》。网上报名的,按指定时间、地点,经现场资格初审和考试后签订《2020年临海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优秀及紧缺卫技人才协议书》。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资格复审与考察
录用人员将个人档案转到市卫生健康局档案室,并于2020年7月20日前将个人学历证书、招聘条件所需的获奖证书或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交市卫生健康局审核,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对签约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情况、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直接考核招聘资格条件,如有违法违纪记录及不符合直接考核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对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都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海市卫生健康局网站
(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470307/index.html)(人事信息栏)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市卫生健康局将录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八)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拟聘(录)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原户籍为农业户籍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户籍改革的应将户籍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五、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人力社保部门监督。
2、对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有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以上年龄均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聘(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12个月(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不设置试用期)。卫技人员聘(录)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延迟一年定级,二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给予解聘,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聘(录)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市卫健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4、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天内向临海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反映,联系电话:0576—85171277。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有意报名者,及时关注临海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470307/index.html)(人事信息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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