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9年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10-31 08:28:14   地区:云南   浏览:0

  (四)报名其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和学历等,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2.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三、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学历要求均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为1:2。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提问和具体实作操作方式。

  3.面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

  4.面试时间: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另行通知。

  5.面试地点: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另行通知。

  (二)参加面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应持网上报名时打印的《2019年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总成绩的计算、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1.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总成绩公示:按岗位分类排名同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sw.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成绩公示期内考生可对考分申请复查。

  3.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四、考察及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各家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sw.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公示7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办理聘用手续阶段原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

  (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遵守和执行网上报名时及现场资格审核所签的“诚信承诺书”所涉及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