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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19-10-31 08:30:02   地区:山东   浏览:0

  2019年11月15日(上午10:00)在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院住院部一楼大厅及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张贴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同时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1)考试实行百分制,紧缺专业岗位和一般岗位均采用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进行。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均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2)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提交准考证、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等证件。

  (3)参加考试人员如不能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及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察

  对考试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人员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进行考察,并对其档案、证件等材料进行审核。

  七、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后,进行考察体检。

  八、公示

  对于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1、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拟聘用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纳入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管理。期间申请离职的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新进人员名单报牡丹区编办备案实行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本着“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组织实施。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53号)》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牡丹区人民政府网和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报名邮箱:mdqjsbyyrsk@163.com

  监督电话:0530—39660520530—6208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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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统计表.xls

  2019年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

  2019年10月29日